香港《基本法》第23条:宪制责任还是中国的政治操弄?
3月19日,香港立法会一致通过了一项国家安全立法。这项法律不仅可能损害香港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的声誉,还可能进一步威胁这座中国管辖城市的自由。该法律又称《基本法》第23条,于3月8日提交立法会,仅两周后即获通过。它引入了一系列新的国家安全罪行,例如叛国、间谍活动、外部干预以及窃取国家机密等。其中部分罪行的刑罚包括监禁,甚至终身监禁。
这项“仓促”的立法遭到了澳大利亚、日本、美国、台湾等全球多国的公开严厉批评。其中一些国家还更新了对香港的旅行建议,建议其公民若计划前往中国这个特别行政区需谨慎行事。

法律规定是什么?
这份长达212页的法案草案,被视为亲北京的立法者试图“填补”国家安全漏洞之举,已于3月23日生效。该法律将任何被视为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间谍活动以及外部干预香港事务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任何以任何方式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对于间谍和破坏行为(包括网络攻击),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
此外,第23条还允许进行“闭门”审讯。警察权力随之扩大,允许在无指控的情况下拘留嫌疑人长达16天,并限制其会见律师。即使在获得保释后,个人的行动和通讯也可能受到限制。如果发现组织和公司“为外国势力工作”,它们可能被禁止在中国特别行政区运营。此处的外国或外部势力可包括外国政府、政治组织或个人;任何被发现与这些势力勾结以干预国家和/或地方当局的人,都可能被判处终身监禁。

此外,在任何“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香港立法机构拥有完全的权力来制定和惩罚新的罪行。这些规则也适用于在香港以外发生的行为(包括居民和企业)。
其他一些需要注意的规定包括:
- 部分案件将移交中国大陆审理。部分审讯将在香港闭门进行。
- 必须成立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由北京任命的顾问负责执法。
- 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如果发现该法律与任何香港法律冲突,则以中国法律为准。
- 外国非政府组织和新闻机构将受到严格监控。
- 任何破坏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将被归类为恐怖主义。
- 涉嫌违法者将受到严密监视,甚至可能被监听。
- 根据第23条被定罪者将不再有资格担任公职。
- 该法律也适用于非永久性居民以及“来自香港以外且非永久性居民”的人士。
香港当前局势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首次尝试引入并签署此类法律。早在2003年,立法者曾试图通过第23条立法,但广泛的公众批评(超过50万人的抗议行动)导致其被完全搁置。
然而,这一次香港的氛围截然不同。由于安全打击行动,公众似乎已被噤声。该市绝大多数亲民主人士要么已被定罪,要么正根据2020年《国家安全法》面临指控而入狱。其余人士则已流亡海外。因此,香港立法机构中已没有任何亲民主的反对派政客。
此次新法律的公众咨询仅进行了28天,比2003年首次尝试时分配的时间少了两个月。政府提到咨询期间收到的反馈时称,98%的反馈“表示支持”新法律,只有0.7%表达了不满。更重要的是,立法机构于3月22日就法案草案的一读和二读召开了特别会议,并在三小时内就完成了提交。

这种“快速推进”是由香港行政长官(即特别行政区首长)李家超促成的,他告诉立法者要“全速”通过该法律。
李家超后来表示,该法律对于“防止黑衣暴力”是必要的。这显然指的是2019年大规模且有时暴力的亲民主抗议活动,当时数十万香港市民走上街头,要求从北京的控制中获得更大的自治权。
该法律的第三读已列入日程,但当局尚未宣布具体日期或时间。
国际社会对第23条的反应
尽管许多国家担心该法律可能严重损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许多人也认为,它还可能损害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澳大利亚、日本、台湾、英国和美国都强烈表达了对此法律的反对。其中一些国家最近还更新了对香港的旅行建议,建议其公民若访问中国特别行政区需谨慎行事。在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日本和美国等国家已发起抗议活动。在台湾,数十名香港、台湾和西藏活动人士聚集在热门旅游地点,公开谴责香港当局的这一举措。

不仅是一些国家,多个倡导团体和人权组织也对第23条的某些方面表示担忧,例如“外部干预”等罪行的广泛性。据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主任白艾琳表示,这项特定罪行有权起诉与海外个人或组织互动/沟通的活动人士。无论讨论的主题是什么,此类互动都将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此外,总部设在海外的香港民主委员会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对参与快速推进该法律的香港和中国官员实施制裁,并请求重新审视香港驻全球各地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当前地位。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沃尔克·图尔克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令人震惊的是,尽管对其多项条款与国际人权法不符提出了严重关切,但如此重要的立法仍通过加速程序在立法机构仓促通过。”
香港与中国的回应
尽管如此,面对如此强烈的反对,香港和中国当局“强烈谴责这种带有偏颇、歪曲事实、危言耸听和散布恐慌言论的政治操弄”。中国还猛烈抨击了该法律的批评者,甚至指责英国和欧盟“虚伪”并实行“双重标准”。
这些言论是在英国外交大臣戴维·卡梅伦提及该立法损害了《中英联合声明》之后发表的。《中英联合声明》是1984年签署的一项具有国际约束力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北京同意在“一国两制”原则下治理香港。
北京的外交事务专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英国一直在对香港局势发表煽动性和不负责任的评论……这完全是由于其根深蒂固的殖民者和说教者心态。”

在香港内部,香港律政司司长表示,反复转发并表示认同海外批评的市民,将被视为煽动对当局仇恨的罪行。
“比如说在极端情况下,如果有人反复在网上转发[海外批评]并表示认同——并且他们添加评论只是为了煽动其他人对香港和中央政府的仇恨——那么,当然,就会有风险,”林定国在一次电视采访中说。
然而,现在有待观察的是,这项被国际媒体称为严苛的法律,是会成功地“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还是会对国际秩序构成深刻挑战,并威胁到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进一步恶化。